編者按:病毒還在肆虐,疫情仍需注意。12月13日,廣東省交通運輸部發布《關于印發《港口及其一線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十二版)》的通知,進一步明確在當前疫情發展的態勢下,港口及其一線工作人員如何開展工作。有業內人士指出,此次港口及其一線人員新一輪疫情防控指南的發布,里面提到的推廣高風險崗位人員“X+5”(X天封閉管理作業+5天居家健康監測)的作業模式、禁止體溫超過37.3℃的人員進入港口等相關措施的實行,可能會影響當地砂石的運輸。
據悉,該指南適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船舶引航、靠離泊和裝卸等作業過程的疫情防控,以及引航員、碼頭作業人員、國際船舶代理外勤等人員的管理和防護及船舶航修、第三方檢驗服務等從港口登輪作業人員的港口通道管理。
指南提出,無必要,外貿碼頭作業人員不登輪、不與船員直接接觸,裝卸作業過程中,采取相應的告示牌、警戒線等隔離措施,原則上禁止船員進入外貿碼頭作業區域;需要船岸配合時,應當要求船員正確佩戴防護口罩、防疫手套等個人防護用品,并采取輪流作業或增加作業間隔等措施,避免碼頭人員與船員發生直接接觸。對確需上岸作業的船員,應進行體溫檢測;盡量利用電話、微信、網絡視頻等方式溝通聯系和部署工作,減少作業人員聚集。
推廣高風險崗位“X+5”作業模式(X天封閉管理作業+5天居家健康監測)
在作業人員防護要求上,指南提出,實行閉環或封閉管理,采取一定工作周期的輪班制,工作期間集中住宿、封閉管理,從嚴做好個人防護,根據風險規范穿戴N95/KN95顆粒物防護口罩、防護面罩、防疫手套、防護服等防護用具;
工作場所與居住地之間點對點轉運,避免與家庭成員和社區普通人員接觸,并按規定每天開展1次核酸檢測,實行每日健康監測零報告制度,發現可疑癥狀人員立即閉環轉運至定點醫療機構。港口相關人員閉環管理期間,不得與非閉環管理人員接觸。
推廣高風險崗位人員“X+5”(X天封閉管理作業+5天居家健康監測)的作業模式,做好輪班工作。5天居家健康監測期間,落實屬地賦碼管理要求,第1、3、5天各完成1次核酸檢測,非必要不外出,確需外出的不前往人員密集公共場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港口相關人員定期核酸檢測,按規定納入當地應檢盡檢的免費檢測范圍(港口企業應主動與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對接落實免費檢測政策)。港口內、外貿作業人員要固定崗位,避免交叉作業。
港口應在高風險區外的合適處所設置防護用品脫卸區,供高風險崗位人員脫卸個人防護用品,防護用品脫卸區不得與穿戴區混用,并加強消殺工作。引航員等進入密閉空間作業的、與國際航行船舶船員近距離接觸的裝卸人員要嚴格規范穿戴防護服;推動地方聯防聯控機制根據實際情況,評估明確室外露天作業的登臨國際航行船舶作業人員防護服穿戴要求。
港口其他人員愿檢盡檢,按要求加強個人防護和常態化防疫管理。根據防疫工作需要,可開展抗原檢測,做好健康監測,維持到崗率。屬地對港口疫情防控有明確要求的,按屬地防控措施執行。
在碼頭作業人員防護要求上,指南提出無必要,外貿碼頭作業人員不登輪、不與船員直接接觸。因工作需要必須與船員近距離接觸的,盡量選擇在室外空間,做好個人防護,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離。
裝卸作業過程中,采取相應的告示牌、警戒線等隔離措施,原則上禁止船員進入外貿碼頭作業區域。需要船岸配合時,應當要求船員正確佩戴防護口罩、防疫手套等個人防護用品,并采取輪流作業或增加作業間隔等措施,避免碼頭人員與船員發生直接接觸。對確需上岸作業的船員,應進行體溫檢測。
進口冷藏集裝箱拆箱作業中,按規定配合做好預防性消毒相關工作,直接接觸冷藏貨物的人員應定期檢測體溫,采取嚴格的防護措施,全程穿防護服、佩戴防護口罩以及防疫手套、防護面罩等用品,避免貨物緊貼面部、手觸摸口鼻,發生疫情地區按當地規定加大檢測頻率。冷藏貨物檢測出現陽性的,裝卸人員應立即按規定進行核酸檢測,按當地聯防聯控機制要求進行處置。
盡量利用電話、微信、網絡視頻等方式溝通聯系和部署工作,減少作業人員聚集。
嚴格執行相關人員進港前的體溫檢測,禁止體溫超過37.3℃的人員進入港口
指南提到,引航機構、港口企業、第三方檢驗機構等相關單位在船舶進港作業前,組織召開船前會,研判船舶疫情防控風險,嚴格“非必要不登輪”措施,嚴控登輪人員數量,特別是針對散裝、件雜貨物裝卸等需要較多登輪人員作業的船舶,明確相關作業人員具體防護措施及注意事項,落實責任人。船舶檢驗機構能通過遠程方式開展臨時、展期等檢驗的可不登輪檢驗,對必須登輪才能完成的定期檢驗應安排已完成加強免疫接種的檢驗人員登臨國際航行船舶實施檢驗。
港口企業通過船公司、船舶代理等督促船舶做好消毒、通風等相關工作,在港期間安排人員值守,嚴格“非必要不上岸”措施,準確記錄上下船人員的身份信息、上下船事由、聯系方式等,確保信息可追溯。配合邊檢等口岸管理部門加強登輪人員的現場管理,督促登離輪人員使用“中國邊檢登輪碼”,強化登輪梯口疫情防控,督促登輪人員做好個人防護,未按要求進行個人防護的嚴禁登輪。
嚴格船舶靠港作業管理。國際航行船舶經海關檢疫,并取得檢驗檢疫證明材料后,船公司或船舶代理出具船員健康承諾,方可安全穩妥地開展裝卸作業。其中,擬由國際航線轉為國內航線的船舶,要落實交通運輸部外交部國家衛生健康委海關總署國家移民管理局關于國際轉國內航線船舶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經相關主管部門同意,裝卸人員等有關人員方可上船作業。集裝箱班輪因班期原因需提前上船作業的,上船作業人員應做好個人防護,不得進入船員生活區域和船舶密閉空間。要落實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通知要求,推動地方聯防聯控機制對入境的國際航行船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進行接收,并依據醫療廢物管理有關規定開展分類收運處置。
嚴格落實船岸人員不直接接觸等防控措施,認真執行對外開放碼頭港口設施保安計劃,加強進出港人員、車輛管理和船港界面管理,加強上下船通道管理,嚴格控制國際航行船舶船岸交流活動,除生產生活必須和緊急情況外,船員不得上岸。
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經當地聯防聯控機制商相關單位準許,開展船員換班、船舶供應、船舶檢驗以及傷病船員緊急救助處置等活動時,港口企業要配合相關單位做好相關人員進出港口、上下船的管理。進出港口的人員和車輛應由船舶代理等相關單位提前通報,嚴格執行相關人員進港前的體溫檢測。禁止體溫超過37.3℃的人員進入港口,并按照程序上報當地衛生健康部門。
交通運輸部關于印發《港口及其一線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十二版)》的通知
編輯:何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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