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進一步規范機制砂行業管理,促進經濟建設和生態保護協調發展,江西省撫州市發改委發布《撫州市機制砂行業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率先制定了十六條機制砂管理辦法。
《辦法》指出應依據科學規劃、統籌部署,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政策引導、有序推進四大原則,明確到2025年,全市機制砂產能不超過650萬噸/年。其中,天然巖石、廢石機制砂產能不超過500萬噸/年,再生機制砂產能不超過150萬噸/年。此外,新建、改擴建機制砂項目生產規模不低于50萬噸/年,綜合利用尾礦、廢礦石、工業和建筑等廢棄物生產機制砂項目規模不低于30萬噸/年。
《辦法》還支持國有大型企業參與機制砂項目的投資、生產和經營。鼓勵有實力的大型機制砂企業跨區域發展,兼并重組小規模機制砂生產企業,加快淘汰、改造落后產能,推動機制砂產業由粗放化向集約化、規?;D變。
《辦法》還對機制砂生產經營單位做了一系列規定,機制砂生產經營單位應對機制砂產品質量負主體責任。生產經營單位需建立產品質量管理體系和制度,每年辦理具備機制砂檢測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產品型式檢驗報告;建立生產臺賬和檢測臺賬,并向買受人出具產品合格的出廠檢驗報告(合格證),確保機制砂原料來源。
編輯:周若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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